4-2 研究者與受試者的關係 4-2-1 研究者與受試者在研究互動時應保持尊重~ 研究過程中應確保受試者身心安全 讓受試者了解研究目的與程序,並且徵得其同意之後,始 可進行研究 研究者與受試者應明訂雙方的義務與責任,並確實遵守彼 此的承諾 尊重受試者的個人意願,允許其隨時退出研究 受試者如果是兒童,必須先徵得家長、監護人或教師的同 意,始可進行研究 48